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 活动主题
搭建对接平台,实现稳定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4日,8:00-11:00。
三、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退役军人,重点是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四、活动内容
(一)收集岗位信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联合人社部门依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就业需求,积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求职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情况摸查机制,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做到基础台账明细、动态数据清楚、就业状况准确、招聘需求可靠,实现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的动态管理。
(二)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基层平台、微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及时获得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创业政策信息和务工常识信息等。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可采取实地观摩、现场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本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用工信息,引导退役军人就近就地就业。
(三)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联合人社部门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招聘活动。各县(区)要在就业服务周期间至少组织1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分专业招聘会、分行业招聘会、乡村集市招聘会、“送岗位下基层”等各类招聘活动,把岗位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
(四)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就业和人才网、广播电视报、公交站台广告、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广泛发布招聘会信息、招聘岗位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搭建退役军人与用工企业的信息平台。
五、活动安排
各县(区)按照就业服务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以促进各类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为主的各项活动。4月14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举办退役军人服务周大型招聘会,为企业和退役军人搭建对接平台。
欢迎广大用工企业及退役军人届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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